强项令董宣
发布人: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17-01-04 点击量:809
董宣(?—220),字少平,陈留圉(今河南杞县南)人。东汉初任北海相、江夏太守、洛阳令等职。
董宣是东汉一个执法严格的官员,被刘秀称为“强项令”。意思是脖子刚强,不肯低头的县令。京师豪族贵戚莫不畏之,号为“卧虎”。
董宣在做洛阳县令时,公主的仆人杀人,犯了法,躲在公主家里不出来,抓捕他的人不敢进去。董宣听说公主的车要出来,就拦住了,当面杀了那个犯了死罪的仆人。公主认为董宣在她面前杀她的仆人,是在欺负她。于是向皇帝,也就是自己的哥哥刘秀告状。刘秀很生气,把董宣叫来,要打死他。董宣也生气地说:“皇上您很圣明,复兴了汉朝。但现在却放纵杀人,这怎么能治理国家呢,我不用你打,我自己先死吧!”说着就用头撞柱子,撞得血流如注。
刘秀知道了事情真相,也就不杀他了,但让他给公主磕头,赔礼道歉。董宣就是不听,刘秀让人按他的头,董宣双手撑地,挺着脖子。刘秀最后奖励了他,还给他加了个“强项令”的称号。
董宣死后,刘秀派人去他家里,见到董宣家里贫穷,竟至于没有钱买棺材埋葬,原来董宣如此清廉。刘秀知道了,非常难过。